时间: 2024-11-15 10:41:31 | 作者: 新闻资讯
金融界音讯,近来,介休慕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于2023年11月1日托付山西义诚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拼多多渠道网店咪兜慕美专卖店发布的广告为虚伪广告,广告费300元,被介休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中止发布上述虚伪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主张对当事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如下处分:1处以广告费用四倍罚款1200元,上缴国库。
依据公告内容,对经查明介休慕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托付山西义诚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拼多多渠道网店咪兜慕美专卖店发布的广告为虚伪广告,广告费300元进行了阐明。
介休慕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批改)》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责令当事人中止发布上述虚伪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以广告费用四倍罚款12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