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21 08:15:21 | 作者: 强力混合机
11月27日,笔者从哈尔滨市住建局得悉,为保证城市居民温暖过冬,实在进步供热质量,改进供热服务,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法令》《居民住所供热室内温度计量检测标准》等文件规则,哈市对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就居民室内温度丈量方法提出如下要求:
一、丈量方法。居民用户室温的丈量,可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有关人员安排投诉居民、供热企业三方对居民室内温度做丈量,填写测温单,各方留存一份,并报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存案。
二、测温时刻。选取每日室外最冷时刻,统筹居民歇息,供热企业测温时刻原则上为6:00-8:00时、16:00-20:00时,如居民需求其他时刻测温,可与供热单位自行约好。
三、测温点位。测温方位选取房间进深二分之一(或距外墙、窗1.5米)处,高度间隔地上1.4米。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安排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加强造访,加大居民室温的抽测频次和力度,要点对未到达《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法令》规则的最低室温18℃的状况,要树立整改台账,监督供热单位采纳销项式的方法当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的供热单位,区供热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则予以严肃处理。